2018年9月底前应完成32项整改任务、124条整改措施 2018年12月底前,应累计完成46项整改任务、169条整改措施 6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5月31日,我省89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5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全部达到序时进度。 为及时全面地掌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切实推动我省整改方案落地落实,日前我省印发《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办法》,对各地各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实施月调度。 按照省整改方案,我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共89项整改任务、364条整改措施。按整改时限划分,2018年9月底前应完成32项整改任务、124条整改措施,占整改任务总数的36%、整改措施总数的34.1%;2018年12月底前,应累计完成46项整改任务、169条整改措施,占整改任务总数的51.7%、整改措施总数的46.4%。 截至5月31日,364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35条,正在推进的措施全部达到序时进度。无未启动或未按序时推进的任务和措施。 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方面,截至5月31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件涉及的9070个各类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8111个,整改完成率89.4%,较上月提高1.8个百分点。各市(州)问题整改完成率较高的有遂宁市97%、雅安市94.5%、巴中市94.3%、泸州市93.8%、宜宾市93.3%。问题整改完成数量较多的有成都市3676个、绵阳市422个、南充市401个、德阳市392个、乐山市336个。(记者 殷鹏) |